湖南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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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就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作出部署。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上述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上述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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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称,《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施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管理办法》提出,城市更新不是搞大拆大建,而是将建设重点转向存量提质改造,通过要素优化配置,从源头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受惠于百姓、放权于区县、让利于市场”的城市更新模式。  据介绍,《管理办法》共8章、42条,适用于主城都市区范围,主要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一是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建立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成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明确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及各方主体职能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基础调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二是规范城市更新工作流程。构建适应城市更新需要的规范化、可操作的实施程序。在规划计划层面,明确编制更新规划、更新导则、片区策划方案、年度计划;在项目实施层面,明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下放审批权限,强化项目实施和运营监管。  三是制定城市更新保障措施。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整合使用、创新融资方式等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市级部门重点就土地、规划、产权、审批、消防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  据悉,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重庆启动了30个城市老旧功能片区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涵盖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工业片区转型升级、传统商圈提档升级、传统风貌区保护传承、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空间优化升级等五大城市更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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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 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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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斩钉截铁,掷地有声。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两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领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机关带系统,抓党建促业务,不断提高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反复学习领会 感悟思想伟力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后,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专门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进行学习贯彻;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税务总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举办研讨班深入学习;2020年,结合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两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认真研学;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学习、深入践行;6月11日,又专门召开总局党委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重温再领会,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反复深入学习,税务总局党委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对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乃至各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对经历了国税地税“合作”“合并”后的税务系统,更是在学习贯彻中受益良多。两年来,税务系统较好完成了一场场艰巨的改革任务,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努力争做“三个表率、一个模范”,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了党的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近期再学习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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