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湘建建[2015]153号、长住建发[2015]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审批:按住建部令第2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确定审批权限,实行简单换证。
二、换证范围:已取得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三、换证程序
1、所有企业需登录长沙市建筑行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40.189.196:8082/index.do完善更新信息,要求与《申请表》内容相符,企业认真核对后,我局审核。
(未领锁的及省管下放企业到长沙市协会领取企业信息锁 电话84152758 )。
2、报住建部审批的换证按建办市函[2015]870号文件执行,需下载填报软件http://www.mohurd.gov.cn住建部网--办事大厅--点击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下载,填写申请表、采集表,点击上报等。
3、企业有多个资质的企业按新资质审批机关(住建部、省住建厅、长沙住建委)分别填写表格。
四、企业按新资质审批机关提供相应的资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须提供: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区、县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①、《湖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全部资质)都填报,打印2份;③、申请表和资质证书副本上报虚拟大厅-(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设立许可);①、《长沙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企业填报,须按表格要求将(注意是所有资质)都填报2份(及电子表);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区、县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④、《资质换证申请表》、《换证资质类别和等级一览表》、《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上报电子表邮箱449204545@qq.com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我局受理后,分批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并附上述资料统一报长沙住建委15号窗口。
2、长沙住建委受理后20日后(报部、省厅的除外),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分批公布换证企业名单,企业带旧版资质证书到长沙市建委领取新版资质证书,同时收回旧版资质证书后集中销毁。
3、换证企业所有资质一次性申报,受理资质换证的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10日。
4、企业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2016年6月10日之前完成换证。
5、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并认真对照资质证书,特别是劳务企业有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的需要换证。
6、如实准确录入完善企业信息,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7、如实填报换证申请等表格,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