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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项目
标后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湘建监督〔2018〕64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7月23日—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标后稽查分4个小组,深入全省14个市州,重点抽查了2018年1月以来,各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市州均能贯彻落实今年6月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一是认真部署标后稽查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都有针对性制定了本地区标后稽查方案。其中湘潭、岳阳、衡阳和郴州市均由局长亲自挂帅,督促落实标后稽查工作。湘潭市更是形成了市住建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带队定期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标后稽查全覆盖的常态机制。湘西州、怀化和常德市形成了由质量、安全、市场稽查等组成的联合稽查体系,娄底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介入稽查工作,实现了稽查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严肃处理稽查发现的问题。为了防止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益阳市在上半年标后稽查中,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株洲市、湘潭市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政策得到有效贯彻。长沙、常德、邵阳、怀化市和湘西州等地区能全面落实省厅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有效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株洲和湘潭市等市州定期督促了所辖区县标后稽查开展情况。四是标后履约管理有所提升。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和岳阳市等地大部分项目现场管理到位,建设单位责任意识强,现场督促到位,施工监理单位较为负责,标后履约管理能力得到了较好提升。此次检查共抽查了市本级和有关区县33个建设工程项目,下发了建筑工程项目执法建议书11份。
二、存在的不足
(一)政策壁垒还需进一步消除。构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既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放管服”工作的需要,但部分市州在制定招投标政策规定中仍然有设置排斥外地企业的现象。如抽查岳阳3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评标办法《信誉评审计分表》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安全认证、企业信用情况、加分项目等设置有市级加分等内容;株洲市房建市政项目在招投标时要提供市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证明。
(二)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市州区县监管机构受体制、机制以及人员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对本应加强标后履约监管的项目监管不到位。如张家界市对“市红岩壁大桥新建工程项目”标后先开工后办证监管不到位,益阳市发改委招标办对“市农业嘉年华运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后随意变更联合体牵头中标单位监管不到位。
(三)建设单位督促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高或不履职情况较为严重,建设单位未能针对关键岗位人员建立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如“郴州自来水北湖机场大道+石虎大道与S091主管连接工程项目”、“娄底市第三完全小学项目”、“邵阳市大祥区第一实验小学项目”三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现场未参加实际施工,建设单位督促管理不到位。
(四)监理单位监督缺位现象依然存在。依然存在少数监理单位工作不负责任,监理日志和监理台账不健全的问题。如“邵阳市大祥区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其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无从业资格证。“益阳市赫山区紫竹学校1#、2#教学楼、艺体楼建设工程项目”其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无监理工程师签名,责任不清。
(五)施工、监理人员变更比较随意。在本次抽查的33个项目中,90%的项目其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情况较为随意,甚至有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将中标人员变更50%以上。部分市(州)区(县)监管部门对人员变更审核不严,不利于现场标后履约管理。
(六)项目现场账目管理仍需规范。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支出不规范,有的甚至转入个人账户。如“邵阳市邵东县宋家塘中学项目”部分资金汇入个人账户,且数额较大。“益阳市赫山区紫竹学校1#、2#教学楼、艺体楼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费支付比例、时间无约定,出现项目部向紫竹小学合同中的施工方以安全文明费名义支付46万元的不明转账。“永州市潇湘大道北延伸(西区路—长丰大道)项目”其劳务分包单位娄底市顺达劳务有限公司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材料款和周转材料款。上述情形违反了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试行)》(〔2014〕118号)规定,涉嫌挂靠。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稽查项目的整改工作。本次检查我们共对33个项目下发了11份建筑工程项目执法建议书,涉及到11个市州,针对此次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不能走过场,搞变通,该记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的,要及时记入;省厅将对下发建筑工程项目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处罚到位。
(二)持续不断开展标后稽查工作。下一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负起责任,开展好标后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按要求完成标后稽查工作任务,确保全省标后稽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继续以标后稽查为抓手,通过对项目的定期稽查,查处一批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招投标领域和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实现“零容忍”,不断净化环境,促进招投标活动和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情况的通报.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6日